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天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东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你局《关于广州市天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备案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天报〔2020〕1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广州市天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东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项目),请你区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规模0.6196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天河区柯木塱,现状农用地0.6192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6078公顷),建设用地0.000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项目处于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建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五、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 亮,电话:8323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