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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花都区狮岭时尚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的批复

来源:总体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2-08-25 14:46:0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花都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花都区狮岭时尚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请示》(穗规划资源花报〔2022〕25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广州市花都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花都区狮岭时尚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并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该方案拟使用《广州市花都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1.9843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位于狮岭镇联合村;其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984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狮岭镇西头村;其现状均为农用地(具体方案见附件)。

  三、该方案涉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五、请你局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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