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新镇乌石村等地块)的批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审批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新镇乌石村等地块)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增报〔2022〕4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新镇乌石村等地块),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并按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建设。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10.8502公顷,共涉及3个地块,落实地块位于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及永宁街道长岗村,现状为农用地8.9841公顷(其中耕地1.6246公顷),建设用地1.2452公顷,未利用地0.620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高标准农田。
三、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