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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告

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南沙新区亭角地区控规深化及城市设计》成果的通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3-10 13:52:1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广州南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办法》,《广州南沙新区亭角地区控规深化及城市设计》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南沙新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穗南开管函〔2020〕4号),自批准之日(2020年2月25日)起生效。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办法》第十九条“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20日内,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途经向社会公布,并提供查阅。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zns.gov.cn)。

  附件1:穗南开管函〔2020〕4号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南沙新区亭角地区控规深化及城市设计》的批复.pdf

  附件2: 广州南沙新区亭角地区控规深化及城市设计批后公告附图.jpg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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