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南沙枢纽区块(南沙区DZ0203-DZ0205规划管理单元)道路、河涌、绿地控制性规划修正方案》等三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南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办法》有关规定,《南沙枢纽区块(南沙区DZ0203-DZ0205规划管理单元)道路、河涌、绿地控制性规划修正方案》《南沙新区万顷沙南部片区道路控制性规划修正方案》《南沙新区大岗镇区(南沙区DD0101-08、DD0201、DD0401、DD0403-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方案》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穗南开规划资源〔2022〕258号),自批准之日(2022年7月13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
1.南沙枢纽区块(南沙区DZ0203-DZ0205规划管理单元)道路、河涌、绿地控制性规划修正方案批后通告图
2. 南沙新区万顷沙南部片区道路控制性规划修正方案批后通告图
3. 南沙新区大岗镇区(南沙区DD0101-08、DD0201、DD0401、DD0403-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方案批后通告图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