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海珠区金辉路片区地块(AH1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海珠区金辉路片区地块(AH1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番禺区北斗大桥东侧储备地块(BC09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地块(AB4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政府储备用地(龙归陶瓷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花地湾片区整体规划框架及西南片区(AF02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第四批重大项目留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6项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22〕181号),自批准之日(2022年8月8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 《海珠区金辉路片区地块(AH1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2. 《番禺区北斗大桥东侧储备地块(BC09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3. 《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地块(AB4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4. 《白云区政府储备用地(龙归陶瓷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5. 《荔湾区花地湾片区整体规划框架及西南片区(AF02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6. 《白云区第四批重大项目留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