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开发区东区及永和东片区工业用地提升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广州开发区东区及永和东片区工业用地提升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黄埔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20〕11号),自批准之日(2020年10月9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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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东区及永和东片区工业用地提升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东区
广州开发区东区及永和东片区工业用地提升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永和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