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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告

广州东部中心南岗滨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来源:地区规划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2-18 17:43: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公示规划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现就该规划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广州东部中心南岗滨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南岗滨江片区,即东至黄埔区界,南至东江北支流北岸,西至丹水坑路,北至黄埔东路,面积约6.47平方公里,其中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5.2平方公里。

  3.规划目标:围绕广深沿江高速进入广州的滨江门户地区,谋划高能级中心功能集聚区域,助推东部中心“现代活力核”发展。

  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陈杰夫,李雪   

  联系电话:020-83762365、020-83064007  

  电子邮箱:lixue@gz.gov.cn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电子邮箱:luyan200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 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其他的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组织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要求署名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按意见表要求留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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