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番禺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番禺区南村产业园项目)》规划成果的通告
为优化我区产业空间布局,根据《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我区组织编制了《番禺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番禺区南村产业园项目)》。该修正方案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番禺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经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由批准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规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番禺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番禺区南村产业园项目)》通告附图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