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海珠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我区组织编制了《海珠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 该修正方案经广州市海珠区城市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批准(海府函〔2024〕24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经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由批准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规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根据《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我区组织编制了《海珠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 该修正方案经广州市海珠区城市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批准(海府函〔2024〕24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经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由批准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规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