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荔湾区广能发地块(AL01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荔湾区广能发地块(AL01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荔湾区城市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荔)规划资源审〔2024〕11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9月25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荔湾区广能发地块(AL01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规划成果的批复
2.荔湾区广能发地块(AL01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