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2010年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通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穗财编〔2012〕156号)要求,现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2010年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通告如下:
2010年,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本着依法、节约的原则,按照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范围,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合计141.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15.8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专业工作人员赴国(境)外进行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分配与后续监管等相关项目的考察和业务学习培训。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66.88万元,主要用于亚运会期间按规定实行的黄标车淘汰更新、公务用车到期报废更新等,合共3台。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4.5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辖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等外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支出,其中:燃料费15.54万元、维修维护费7.64万元、路桥费1.68万元、保险费5.25万元、年票费1.88万元、保管费2.56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用23.79万元,主要是按规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日常接待有关业务单位的餐费及外省、市相关部门来穗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经验学习交流的接待等。
特此通告。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