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白云区永平街均禾大道北工业区(东平村原玻璃厂)改造项目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复
穗更新复〔2018〕8号
白云区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白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向我局报送了《白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关于上报白云区永平街均禾大道北工业区(东平村原玻璃厂)改造项目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云更新请〔2018〕2号)及相关材料。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对白云区永平街均禾大道北工业区(东平村原玻璃厂)改造项目的9.7937公顷用地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二、请你区加强监管,确保该宗用地按照规定办理后续用地手续并按已批复的改造实施方案进行改造。如未实施改造,不得办理该宗用地确权登记手续。
此复。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