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天河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要求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用地)报〔2020〕226号)收悉。市政府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174号,附件)同意你区将冼村街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位于天河区冼村街冼村社区北临黄埔大道、南临金穗路、西临冼村路、东临猎德大道的5.8423公顷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现将该批复转发你区,请你区及时按规定发布征地公告,指导冼村街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尽快按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改造,并及时报备相关情况。
此函。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174号).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