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白云区白云湖夏茅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复
白云区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白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向我局报送了《白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关于上报白云区白云湖夏茅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云更新请〔2017〕39号)及相关材料。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对位于白云湖街夏茅经济联合社村级工业园的0.2477公顷用地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该宗土地涉及的留用地指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 6号)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置。
二、请你区加强监管,确保该宗用地按照规定办理后续用地手续并按最终批复的改造实施方案进行改造。如未实施改造,不得办理该宗用地确权登记手续。
此复。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8年11月2日
附件: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白云区白云湖夏茅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