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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来源:监督检查处 发布时间:2018-12-25 01:14: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4月12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单位于2018年6月5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投报〔2018〕8号)。审计组对我局财务收支方面的做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已整改的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报方面

1.市国土规划委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未将“上年结转”编入部门预算,涉及资金4576.18万元。

整改方式:已将“上年结转”数编制在2019年部门预算中。

2.市土发中心2017年土地储备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中,对于非当年新增土地储备项目没有细化到具体宗地。

整改方式:已在2018年度预算编制中按土地储备项目细化报送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2017年,市国土规划委多列支聘用人员经费141.48万元、印刷费17.60万元。

整改方式:已支付机关聘用人员经费,已向供应商支付印刷费。自2018年3月起委办公用品、复印费采购合同由委机关直接签订,经费由委机关直接支付。

2.2016年,个别土地征收项目约定的工作经费费率超过规定,市土发中心多计工作经费1020万元。

整改方式:根据《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财税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17﹞157号)关于“市财政不再列支工作经费”的规定,市土地开发中心于2018年10月17日与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签订补充协议完成整改,并完成了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土地储备项目收储补偿工作的指引(试行)的通知》(穗土开字﹝2015﹞5号)的修订。

(三)资产管理方面

1.截至2017年末,市国土规划委账面价值991.44万元的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实际产权人为国土机关服务中心。

整改方式:市国规委和国土机关服务中心已分别对上述资产作出账务调整。

2.截至2017年末,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广州市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的部分信息化资产未作资产核算,或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涉及金额187.51万元。

整改方式: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广州市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已分别将上述信息化资产补作资产核算,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3.2015-2017年,国土机关服务中心既未公开招租,也未报市财政局审批,直接出租物业,并少收少缴租金收入280.90万元。

整改方式:经审计指出后,国土机关服务中心于2018年5月29日将上述未缴的停车费收入上缴市财政。2017年12月起,市国规委已将相关车库交由国土机关服务中心直接管理,由国土机关服务中心收取停车费,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收入完税后按时上缴市财政局。以上停车场已发函国资委商请调拨事宜。

4.截至2017年末,市土发中心土地储备贷款存量资金余额一直存放在市土发中心贷款账户,未编入市国规委部门预、决算。

整改方式:已于2018年7月5日将土地储备存量资金余额上缴市财政。

二、部分整改的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市土发中心分别于2014年和2017年,提前支付番禺区交地奖励费6755.03万元、白云区征收补偿款1540万元。

(1)已整改情况:市土地开发中心已于5月15日发函番禺区中心(穗土开函﹝2018﹞473号),请其协调钟村街道办、谢村村委会尽快签订《交地确认书》,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市土地开发中心已于5月16日发函白云区政府(穗土开函﹝2018﹞477号),提请区政府会同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云城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尽快制定5-8期项目的补偿方案,并与被征地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资金。

市土地开发中心已根据工作实际完成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土地储备项目收储补偿工作的指引(试行)的通知》(穗土开字﹝2015﹞5号)的修订。

(2)未完成整改原因:番禺区钟村镇谢村地块,因谢村换届改选及涉及相关历史问题,《交地确认书》尚未签订;白云新城5-8期增补地块补偿方案已于2018年11月28日提请白云区政府审议,会议要求白云区土发中心继续完善,再次提请区政府审议。

(3)下一步整改措施:关于番禺区钟村镇谢村地块,市土地开发中心作为项目业主,委托番禺区中心对南站谢村项目开展征收补偿工作,对未完成内容,将继续指导区履行落实;关于白云新城5-8期增补地块补偿方案,市土地开发中心将继续督促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修改完善,尽快再次提请区政府审议。待方案印发后,督促白云区土发指导云城街尽快签订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

(二)资产管理方面

1.截至2017年末,房屋权属为市土发中心的两套存量公房,建筑面积合计105.97平方米,尚未移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1)已整改情况:按照市住保办的意见,市土地开发中心积极推进将此两套存量公房移交市城投公司。目前已配合市城投公司验房、完成了委托评估手续和联合签章手续。市土地开发中心已于2018年11月28日致函市财政局申请办理无偿调拨手续。

(2)未完成整改原因:等待复函。

(3)下一步整改措施:待收到市财政局的回复后,力争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此两套存量公房的实物移交工作。

2.截至2017年末,市国土规划委尚有22套存量公房,建筑面积合计1769.53平方米,因房屋权属未理顺等原因,未能移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1)已整改情况:4套已完成移交,其余18套正在推进。

(2)未完成整改原因:已致函接收单位的资产,正与接收单位协商,办理资产调拨及实物移交手续;需要完善产权登记的资产,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到产权过户及交税手续的程序较复杂,需要一定的期限逐项办理。

(3)下一步整改措施:已致函接收单位的资产,将继续加强与接收单位的沟通,尽快办理资产调拨审批及实物移交手续;需要完善产权登记的资产,按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要求办理过户及交税手续,待产权办理完成后逐项推进致函接收单位、资产调拨审批、实物移交等相关工作。

3.截至2017年末,市国土规划委及下属单位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5692.53万元。

(1)已整改情况:24笔往来款项已完成完成,3笔正在推进中。

(2)未完成整改原因:2笔往来款项因涉及追偿工作,已启动法律追偿程序,所需时间比较长。1笔已走完法律程序,并已胜诉,正在按照法律规定推进后续工作。

(3)下一步整改措施:2笔已启动法律追偿程序,将按照法律程序继续推进追缴工作。1笔将继续按照法律规定推进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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