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审计报告》(穗审投报〔2018〕49号)问题整改情况
收到《审计报告》(穗审投报〔2018〕49号)后,我局立即召开审计整改工作布置会,积极推进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2月25日,本审计项目发现的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问题:2015年4月,原市国土规划委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将办公楼免租金调剂给属下3家企事业单位使用办公。
整改措施:1.对占用办公用房完成搬迁,清空了办公场地;2.对占用办公用房委托评估公司进行租金评估,报经市财政批复,按评估租金价收缴三个占用办公用房单位有偿使用租金,租金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额上缴市财政。相关事项整改完成。
二、问题:截至2018年3月末,原市国土规划委及属下单位国土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出租名下车位,部分租金收入未上缴市财政。
整改措施:该中心已对车位使用进行清理,按实际清缴租金上缴财政。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车库的使用和管理。相关事项整改完成。
三、问题:截至2018年3月底,市国土规划委11项信息化资产未作资产核算,且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整改措施:经审计指出后,市国土规划委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成。
四、问题:2004年至2017年11月,原市国土规划委属下单位市土发中心未按规定巡查监管储备土地,部分土地被违规出租或占用。
整改措施:经审计指出后,该中心积极整改并进行清场收回,同时移交相关单位管理。该中心制定《储备地块巡查管理制度》(穗土开发﹝2018﹞72号),对储备土地进行规范化管理。相关事项整改完成。
五、问题:截至2018年3月底,原市国土规划委属下单位市土发中心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
整改措施:该中心已完成了全部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相关事项整改完成。
六、问题:2016年6月,原市国土规划委属下单位市土发中心未按标准计算取费基数,多付征地工作经费。
整改措施:该中心分别致函番禺区人民政府属下土地开发中心和番禺区财政局要求退回多付的工作经费。2月15日番禺区财政局将工作经费退回市财政。相关事项整改完成。
七、问题:2017年4月,原市国土规划委属下单位市土发中心支付给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的琶洲南区地块首期征收工作经费支出超过规定比例。
整改措施:该中心印发《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印发土地收储补偿工作的指引(试行)通知》(穗土开字﹝2018﹞64号),规范工作经费支付。相关事项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