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准用地机关 | 批准用地文号 | 用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 附图与附件 | 附加说明 | 发证日期 | 区局 |
1 | 68 | 广州市品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铁二十一号线镇龙车辆段地块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12-2019-000003号)及其补充合同 | 广州市黄埔区镇龙镇和增城区中新镇交界处地铁二十一号线镇龙车辆段 | 地上面积:贰拾伍万肆仟陆佰贰拾肆点零捌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242175平方米,道路面积12449.08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0701) | / | 挂牌出让 |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12-2019-000003号)附件(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9〕12592号文)执行。 |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逾期未申请用地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2020/2/20 | 增城、黄埔 |
2 | 230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新院区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 环岛路北侧、海珠区儿童公园南侧、洛溪大桥东侧 | 地上面积:柒万叁仟壹佰贰拾玖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50639平方米,道路面积9554平方米,绿化面积12936平方米。) | 医疗卫生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19〕10975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 关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新院区规划设计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19〕10975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规划资源用结〔2020〕59号)、440100-2020-0048《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0A01331)核发此证。 | 2020/7/15 | 海珠 |
3 | 250 | 广东白云学院 | 广东白云学院北校区(二期)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5号文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 | 地上面积:拾玖万贰仟壹佰柒拾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48943平方米,河涌面积9794平方米,道路面积19363平方米,绿化面积14077平方米。) | 教育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关于申请北校区(二期)项目调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3669号)附图为准。 | 根据《关于申请北校区(二期)项目调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366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17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5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云国土用结字〔2020〕20号)、440100-2020-0050《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0A01366)核发此证。 | 2020/7/27 | 白云 |
4 | 252 | 广州市消防支队白云区大队 | 江高消防站(白云消防培训中心)工程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18〕23号文 | 江高镇政府西侧、江府路北侧 | 地上面积:柒仟零壹平方米 | 公用设施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4665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4665号文、云发改投资〔2020〕33号文、粤府土审(02)〔2018〕23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18〕19号文核发此证。(440100-2020-0051) | 2020/7/30 | 白云 |
5 | 262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 南村镇中心幼儿园项目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19〕72号文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 | 地上面积:捌仟陆佰柒拾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7620平方米,道路面积1056平方米。) | 教育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6145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6145号文、番发改投资函〔2020〕48号文、粤府土审(02)〔2019〕72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19〕97号文核发此证。 | 2020/8/6 | 番禺 |
6 | 265 | 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经济联合社 | 南菱汽车地块提质增效项目地块1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穗国土建用字〔1994〕第124号 | 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399号 | 地上面积:肆万叁仟伍佰肆拾贰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25680平方米,河涌面积1284平方米,道路面积245平方米,绿化面积16333平方米。) | 村庄建设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 | 经市政府批准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3685号文附图为准。 | 1、根据《关于申请永泰经济联合社南菱汽车地块提质增效项目地块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3685号)、《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1994〕第124号)核发此证。 2、随文注销《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1994〕第124号)附图。 | 2020/8/12 | 白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