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网上公告
序号 | 文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准用地机关 | 批准用地文号 | 用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 附图与附件 | 附加说明 | 发证日期 | 区局 |
1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25号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村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钟村三村新客站周边政府储备留用地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19〕188号文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大道南侧 | 地表总面积:玖仟叁佰肆拾捌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7147平方米,道路面积2201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17866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2346号文附图为准。 |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2346号文、粤府土审(02)〔2019〕188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0〕8号文、穗国房留函〔2009〕167号文、穗国房(留)函〔2008〕1号文、440100-2021-0008《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305)核发此证。 2、 该地块为钟村三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09〕167号文中扣减7150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房(留)函〔2008〕1号文中扣减1784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 2021/1/7 | 番禺 |
2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6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民委员会云峰南留用地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国土资(建)字〔2017〕231号文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以西 | 地表总面积:陆万捌仟壹佰肆拾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57566平方米,道路面积6734平方米,绿化面积3844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143915 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地证〔2020〕40号附图为准。 | 1、根据穗规划资源地证〔2020〕40号文、粤国土资(建)字〔2017〕231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19〕114号文、穗国房留函〔2009〕625号文、穗国房留函〔2010〕162号文、穗花国土规划留〔2017〕23号文、穗花国土规划留〔2017〕24号文、穗花国土规划留〔2017〕60号文、穗国土规划留〔2018〕219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19〕55号文、440100-2021-0010《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141-1)核发此证。 2、该地块为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民委员会云峰南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10〕162号中扣减22394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花国土规划留〔2017〕23号文扣减8699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花国土规划留〔2017〕24号文扣减8016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花国土规划留〔2017〕60号文扣减353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土规划留〔2018〕219号文扣减17313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规划资源留〔2019〕55号文扣减2215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房留函〔2009〕625号文中扣减9154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 2021/1/12 | 花都 |
3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7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㘵村村民委员会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㘵村村民委员会云峰南留用地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国土资(建)字〔2017〕231号文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以西 | 地表总面积:壹万捌仟叁佰陆拾玖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3220平方米,道路面积3066平方米,绿化面积2083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33050 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地证〔2020〕46号附图为准。 | 1、根据穗规划资源地证〔2020〕46号文、粤国土资(建)字〔2017〕231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19〕114号文、穗花国房留函〔2013〕1号文、穗花国房留函〔2013〕3号文、穗花国土规划留〔2017〕22号文、穗国土规划留〔2019〕54号文、穗国房留函〔2012〕165号文、440100 -2021-0011《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151)核发此证。 2、该地块为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㘵村村民委员会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花国房留函〔2013〕1号文中扣减93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花国房留函〔2013〕3号文中扣减554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花国土规划留〔2017〕22号文中扣减2448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土规划留〔2019〕54号文中扣减7982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房留函〔2012〕165号文中扣减4118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 2021/1/12 | 花都 |
4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2号 |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 广州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首期工程白云区项目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19〕151号文 | 白云区钟落潭镇李家塘村大山窿地块 | 地表总面积:肆拾壹万零叁佰贰拾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409997平方米,河涌面积329平方米。) | 殡葬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7〕175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首期工程供地方案审核的情况说明》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7〕175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首期工程供地方案审核的情况说明》、粤府土审(02)〔2019〕151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20〕63号文、440100 -2021 -0009《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 )核发此证。 | 2021/1/12 | 白云 |
5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8号 | 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天河段)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31号文 | 广州市天河区 | 地表总面积:贰拾玖万肆仟壹佰柒拾伍平方米 | 公路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49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关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供地情况说明》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49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关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供地情况说明》、粤府土审(02)〔2020〕31号文、《关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用地批后实施情况说明的函》、440100 -2021-0013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170)核发此证。 | 2021/1/13 | 天河 |
6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9号 | 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大学城第三冷站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综四资源〔2020〕1391号文 | 番禺区小谷围岛(大学城)DN1001、DN1002地块 | 地表总面积:伍仟贰佰陆拾叁平方米 | 公用设施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07〕1331号)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07〕1331号)、穗国土建用函〔2003〕196号文、440100-2021 -0015《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231-1 )核发此证。 | 2021/1/14 | 番禺 |
7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43号 |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配套场站工程及预留地铁工程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44号文 | 新市街、棠景街和石井街交汇处 | 地表总面积:陆万伍仟贰佰柒拾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43352平方米,道路面积21925平方米。)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94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94号文、粤府土审(02)〔2020〕44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20〕第28号文、440100-2021-0012《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298)核发此证。 | 2021/1/12 | 白云 |
8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4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局 | 广州花都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及配套工程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18〕107号文 | 广州市花都区岭西路 | 地表总面积:叁仟叁佰肆拾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2821平方米,道路面积526平方米。) | 机关团体用地 | ≤4514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20〕31号)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20〕31号)、粤府土审(02)〔2018〕107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19〕83号文、440100-2021-0014《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266)核发此证。 | 2021/1/14 | 花都 |
9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48号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110KV龙溪变电站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综四资源〔2020〕1373号文 | 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增滘村地段 | 地表总面积:肆仟零柒拾平方米 | 公用设施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6〕77号)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6〕77号)、穗国土用结字〔2009〕第27号文、440100 -2021 -0016《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248)核发此证。 | 2021/1/18 | 荔湾 |
10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50号 |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同德经济联合社田心经济合作社 | 田心村改造项目小学地块(AB3809013地块)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19〕150号文 |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道田心村 | 地表总面积:壹万贰仟肆佰壹拾玖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0784平方米,道路面积1571平方米,绿化面积64平方米。) | 教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 ≤6647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2073号)附图为准。 |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2073号文、粤府土审(02)〔2019〕150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20〕47、61号文、穗云国土建用通字〔2019〕33号文、穗旧改复〔2013〕9号文、2020KJ01110116《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440100-2021-0017《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379)核发此证。 | 2021/1/18 | 白云 |
11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67号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6号文 | 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兴太三路南侧,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侧 | 地表总面积:陆拾陆万陆仟贰佰捌拾贰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661943平方米,绿化面积4339平方米。) | 公用设施用地 | ≤330972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8〕13号)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8〕13号)、粤府土审(02)〔2020〕6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20〕57号文、440100-2021-0018《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477)核发此证。 | 2021/1/25 | 白云 |
12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68号 |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土华经济联合社 | 土华村留用地(土华2)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107号文 | 华南快速路以东,环城高速公路以南,土华路以北 | 地表总面积:拾贰万贰仟陆佰贰拾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97921平方米,道路面积8479平方米,绿化面积16227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 | ≤ 256008平方米 | 经市政府批准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为准。 | 1.根据穗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粤府土审(02)〔2020〕107号文、穗国房留函〔2014〕6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0〕116号文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土华经济联合社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14〕6号文中扣减122401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 2021/1/27 | 海珠 |
13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73号 | 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自然资函〔2018〕656号文、粤自然资(建)函〔2019〕3号文 | 广州市白云区 | 地表总面积:拾伍万壹仟捌佰玖拾贰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26963.13平方米,河涌面积963.63平方米,绿化面积23965.24平方米。) | 公路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110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再次提供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工程项目供地情况说明》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110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再次提供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工程项目供地情况说明》、自然资函〔2018〕656号文、粤自然资(建)函〔2019〕3号文、《关于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用地批后实施情况说明的函》、440100 -2021-0019《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506 )核发此证。 | 2021/1/27 | 白云 |
14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75号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220KV东沙变电站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综四资源〔2020〕707号文 | 广州市荔湾区沙洛村东侧 | 地表总面积:捌仟壹佰壹拾玖点肆平方米 | 公用设施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84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8201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84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8201号文、穗国土用结字〔2011〕第86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0〕2号文、440100-2020-0047《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0A01288)核发此证。 | 2021/2/1 | 荔湾 |
15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76号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广深港项目古坝西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综四资源〔2021〕93号文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古坝西村 | 地表总面积:壹仟陆佰贰拾壹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297平方米,道路面积324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村庄建设用地 | ≤3242.5平方米 | 经市政府批准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1904号文附图为准。 |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1904号文、穗国房留函〔2010〕283号文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广深港项目古坝西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10〕283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1621平方米。 | 2021/2/1 | 番禺 |
16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83号 | 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仑头经济联合社 | 仑头村留用地(仑头5)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综四资源〔2020〕1323号文 | 海珠区官洲街道仑头环村东路、南环高速以北、海珠区光华小学以南 | 地表总面积:玖仟壹佰玖拾叁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6973平方米,道路面积2220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 | 经市政府批准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578号)附图为准。 | 1、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578号)、综四资源〔2020〕1323号文、穗国房函〔2006〕1554号文、穗国房留函〔2010〕324号文、穗国土规划留〔2017〕7号文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仑头经济联合社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函〔2006〕1554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225平方米、穗国房留函〔2010〕324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45平方米、穗国土规划留〔2017〕7号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8446平方米。 | 2021/2/1 | 海珠 |
17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98号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大学城专线段新造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工程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国土资(建)字〔2017〕58号文 | 番禺区新造镇 | 地表总面积:陆仟壹佰玖拾贰平方米 | 轨道交通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0〕178号)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0〕178号)、粤国土资(建)字〔2017〕58号文、穗番国土用结字〔2017〕第17号文、440100 -2021 -0020《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568)核发此证。 | 2021/2/5 | 番禺 |
18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99号 |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经济联合社 | 亭岗周边地块红星村留用地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17号文 | 石门街石沙路东侧 | 地表总面积:叁万柒仟陆佰肆拾壹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0223平方米,绿化面积7418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娱乐用地、村庄建设用地 | ≤78081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8104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8104号文、粤府土审(02)〔2020〕17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20〕9号文、穗国房留函〔2009〕40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19〕1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19〕170号文、440100-2021-0022《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597)核发此证。 | 2021/2/7 | 白云 |
19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00号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经济联合总社 | 亭岗站及周边地块石井总社留用地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17号文 | 石门街石沙路东侧 | 地表总面积:玖仟肆佰捌拾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7589平方米,道路面积1897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娱乐用地、村庄建设用地 | ≤18973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7537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7537号文、粤府土审(02)〔2020〕17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20〕9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19〕2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19〕3号文、440100-2021-0021《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0578)核发此证。 | 2021/2/7 | 白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