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网上公告
序号 | 文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准用地机关 | 批准用地文号 | 用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 附图与附件 | 附加说明 | 发证日期 | 区局 | 土地来源 |
1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55号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 狮岭镇历史欠账留用地集中统筹区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国土资(建)字〔2014〕175号文 | 广州市花都区山前旅游大道以南、金狮大道以北 | 地表总面积:叁拾壹万伍仟叁佰零捌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266362平方米,道路面积46060平方米,绿化面积2886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工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 | ≤529118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9672号文附图为准。 |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9672号文、粤国土资(建)字〔2014〕175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0〕84号文、穗国房留函〔2009〕146号文、148号文、265号文、283号文、413号文、624号文、穗国房留函〔2010〕7号文、8号文、342号文、穗国房留函〔2011〕8号 文、440100 -2021-0036《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2856)核发此证。 2.该地块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历史欠账留用地集中统筹区,在穗国房留函〔2009〕146号文中扣减66667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09〕148号文中扣减1510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09〕265号文中扣减22667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09〕283号文中扣减56535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09〕413号文中扣减18593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09〕624号文中扣减85965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10〕7号文中扣减46208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10〕8号文中扣减12714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10〕342号文中扣减2179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11〕8号文中扣减2324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 2021/3/17 | 花都 | 新增 |
2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58号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博物馆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综四资源〔2021〕102号文 |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广州圆路 | 地表总面积:壹万贰仟伍佰柒拾壹平方米 | 文化设施用地 | ≤15000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542号)附图为准 | 1.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542号)、综四资源〔2021〕102号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440103-2007-000011)及其变更协议之一号、之二号、之三号、440100-2021-0037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2883)核发此证。 2.该项目为非营利性博物馆,由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博物馆AF060815单元地块监管协议书》。如日后擅自作营利性用途,将无偿收回该项目1257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 2021/3/17 | 荔湾 | 存量 |
3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63号 |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政府储备用地项目韦涌留用地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国土资(建)字〔2010〕434号文 |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 | 地表总面积:壹仟肆佰肆拾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247平方米,绿化面积199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6235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6226号文附图为准。 |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6226号文、粤国土资(建)字〔2010〕434号文、穗国土用结字〔2011〕第17号文、穗国房留函〔2010〕373号文、440100-2021-0034《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2919)核发此证。 2.该地块为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10〕373号文中扣减2444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 2021/3/12 | 番禺 | 新增 |
4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64号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113号文 |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蓝田村,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北侧 | 地表总面积:叁万玖仟捌佰柒拾叁点伍捌平方米 | 公用设施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20〕54号)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20〕54号)、粤府土审(02)〔2020〕113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1〕2号文、440100-2021-0039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2926)核发此证。 | 2021/3/22 | 花都 | 新增 |
5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65号 | 广州市金刚禅寺 | 宗教场所佛教寺院(广州市金刚禅寺)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18号文 | 白云区金沙洲沙凤钟村横五巷46号 | 地表总面积:伍仟贰佰陆拾伍平方米 | 宗教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7305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7305号文、粤府土审(02)〔2020〕18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20〕33号文、440100-2021-0035《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2931)核发此证。 | 2021/3/12 | 白云 | 新增 |
6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66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村民委员会 | 田美村商业商务楼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国土资(建)字〔2017〕248号文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凤凰南路以东,新街河以北 | 地表总面积:柒仟零伍拾叁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5175平方米,道路面积1197平方米,绿化面积681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12937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4540号文附图为准。 |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4540号文、粤国土资(建)字〔2017〕248号文、穗国土规划用结字〔2018〕41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20〕47号文、440100-2021-0040《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2947)核发此证。 2.该地块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规划资源留〔2020〕47号文中扣减6469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 2021/3/19 | 花都 | 新增 |
7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71号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珠村良元堡商业广场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穗国土建用通字〔1998〕962号文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珠村东横一路2号 | 地表总面积:壹万零柒佰柒拾贰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21544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5409号文附图为准。 |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5409号文、穗国土建用通字〔1998〕962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1〕5号文、穗国房留函〔2009〕237号文、穗国房留函〔2010〕15号文、414号文、穗国房留函〔2011〕45号文、77号文、440100-2021-0042《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2976 )核发此证。 2.该地块为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09〕237号文中扣减2099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10〕15号文中扣减5642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10〕414号文中扣减117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11〕45号文中扣减392平方米留用地指标、穗国房留函〔2011〕77号文中扣减2522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 2021/3/24 | 天河 | 存量 |
8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73号 |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红棉大道工程一期(风神立交-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国土资(建)字〔2017〕619号文 | 广州市花都区 | 地表总面积:伍拾肆万零陆佰陆拾壹点贰平方米 | 公路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5〕94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红棉大道工程一期项目供地情况说明》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5〕94号)、粤国土资(建)字〔2017〕619号文、《关于红棉大道工程一期(风神立交-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用地批后实施情况说明的函》、《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红棉大道工程一期项目供地情况说明》、440100-2021-0038《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2988)核发此证。 | 2021/3/17 | 花都 | 新增 |
9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76号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大石街大兴村经济留用地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0〕233号文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兴村 | 地表总面积:肆仟柒佰柒拾柒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村庄建设用地 | ≤9554平方米 | 经市政府批准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491号)附图为准。 | 1、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491号)、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0〕233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19〕192号文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规划资源留〔2019〕192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4777平方米。 | 2021/3/26 | 番禺 | 新增 |
10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77号 |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广州设计之都AB2901062地块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18〕49号文 | 鹤龙街黄边村 | 地表总面积:壹万零壹佰伍拾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7598平方米,道路面积2559平方米。) | 文化设施用地 | ≤21976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7837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7837号文、粤府土审(02)〔2018〕49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18〕26号文、440100-2021-0043《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3005)核发此证。 | 2021/3/25 | 白云 | 新增 |
11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80号 | 广东广雅中学 | 广东广雅中学现校区及学生宿舍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 广州市荔湾区广雅路1、3号 | 地表总面积:拾壹万零玖佰壹拾玖点贰平方米 | 教育用地 | ≤101672.9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关于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1805号)附图为准。 | 根据《关于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1805号)、《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05〕第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穗地证字第00365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穗府国用(2015)第06130008号)核发此证。 | 2021/3/30 | 荔湾 | 存量 |
12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82号 |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 海珠区滨江中路360号 | 地表总面积:贰仟捌佰陆拾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2661平方米,道路面积206平方米。) | 教育用地 | ≥1862.7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19〕1830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19〕1830号文、《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84753号)核发此证。 | 2021/3/30 | 海珠 | 存量 |
13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85号 | 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 铁路线路用地(T12)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国土资(建)字〔2011〕46号文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地段(线路DK2193+300至DK2195+580段) | 地表总面积:肆万贰仟叁佰柒拾贰平方米 | 铁路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05〕14号)附图为准。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05〕14号)、粤国土资(建)字〔2011〕46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16〕3号文、440100-2021-0041《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3050)核发此证。 | 2021/3/22 | 白云 | 新增 |
14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190号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110千伏广汽Ⅰ变电站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府土审(02)〔2020〕153号文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内 | 地表总面积:捌仟壹佰壹拾点壹陆平方米 | 公用设施用地 | /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7576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7576号文、粤府土审(02)〔2020〕153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1〕15号文、440100-2021-0045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3066)核发此证。 | 2021/4/1 | 番禺 | 新增 |
15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200号 |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二期校区建设工程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粤国土资(建)字〔2015〕1395号文 | 从化区鳌头镇横坑村地段 | 地表总面积:陆万陆仟陆佰陆拾贰点叁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60580.85平方米,河涌面积534.9平方米,绿化面积5546.61平方米。) | 教育用地 | ≤72697.02平方米 | 划拨 |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066号文附图为准。 |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066号文、粤国土资(建)字〔2015〕1395号文、穗规自从结字〔2020〕05号文、440100-2021-0044《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3098)核发此证。 | 2021/3/30 | 从化 | 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