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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已归档)

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电网公司广州番禺供电局110千伏汀根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穗国房办字[2011]149号)

来源:土地征收储备处 发布时间:2016-11-15 19:39:3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番禺区分局:
  你分局以《关于上报110千伏汀根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穗番国房字〔2010〕290号)报送有关用地报批材料,我局审核后按单独选址上报,经我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现将《关于广东电网公司广州番禺供电局110千伏汀根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1〕2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
  (一)拟订《征收土地公告》,到我局办理用印呈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张贴和公告;
  (二)组织开展补偿登记,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三)指导用地单位开展征地补偿工作,进行征地结案审查;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通知用地单位向拆迁部门申办拆迁结案手续。
  二、该用地的留用地采取货币方式补偿,不需再安排留用地。
  三、积极配合我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
  特此通知。
  


二Ο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广东电网公司广州番禺供电局110千伏汀根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一书三方案(汀根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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