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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已归档)

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供电局110千伏九龙湖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通知(穗国办字[2012]343号)

来源:土地征收储备处 发布时间:2016-11-15 19:34:1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花都区分局:
  我市上报的关于广州供电局110千伏九龙湖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我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现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供电局110千伏九龙湖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2〕9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
  (一)拟订《征收土地公告》,到我局办理用印呈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张贴和公告;
  (二)组织开展补偿登记,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三)指导用地单位开展征地补偿工作,进行用地结案审查。
  二、按照承诺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村集体的留用地安置。
  三、进行用地结案审查后积极配合我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开展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备案。
  特此通知。
  


二Ο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供电局110千伏九龙湖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九龙湖“一书三方案”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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