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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花府征〔2023〕1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4-25 14:34: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1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属下的2.5357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马勒滤清系统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29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马勒滤清系统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东临广州巍跋然胶业有限公司、西至东风大道、北临风神大道、南至高新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535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与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现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广州马勒滤清系统有限公司所处地块在征地协议范围之内),并于2007年7月18日、2008年8月29日、2009年12月3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121.0425万元(包含广州马勒滤清系统有限公司所处地块的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3〕2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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