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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南府征字〔2024〕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11:15: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南府征字〔2024〕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4〕16号)],将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年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沙尾一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1.194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万顷沙镇年丰村、沙尾一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年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沙尾一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1.1944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7.4937公顷(耕地1.3450公顷)、建设用地3.7007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1.1807公顷(耕地1.6874公顷)、未利用地0.0137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方式

万顷沙镇年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农用地

4.4801公顷

土地补偿费

197.2500

883.6997

万顷沙镇年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偿费

197.2500

883.6997

青苗补助费

按照现场清点结果,依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万顷沙镇年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方式

万顷沙镇沙尾一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农用地

6.7006公顷

土地补偿费

197.2500

1321.6934

万顷沙镇沙尾一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偿费

197.2500

1321.6934

未利用地

0.0137公顷

土地补偿费

394.5000

5.4047

万顷沙镇沙尾一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货币

青苗补助费

按照现场清点结果,依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万顷沙镇沙尾一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5月11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年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沙尾一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万顷沙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20-84946262)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9053756)。涉及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4〕1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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