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公告信息

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荔)征〔2018〕5号

来源: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12-17 07:48:1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荔)征〔2018〕5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以粤府土审(02)〔2018〕94号文批复,同意将荔湾区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1.5148公顷(折合约22.7220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荔湾区大坦沙岛AL0205010地块规划居住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中部,双桥中心东侧,东海南路及珠岛花园西侧,地铁五号线入珠江隧道北侧(用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03013020170001)。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荔湾区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5148公顷(折合约22.7220亩),其中:耕地0.1587公顷(折合约2.3805亩),其他农用地0.9719公顷(折合约14.5785亩),建设用地0.3842公顷(折合约5.7630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荔湾区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西郊

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水田

0.1587

土地补偿费

320.3440

217.8019

西郊股份合作经济

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240.2580

163.3514

被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其他

农用地

0.9719

土地补偿费

281.2355

273.3328

西郊股份合作经济

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200.8825

195.2377

被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建设用地

0.3842

土地补偿费

321.4120

123.4865

西郊股份合作经济

联合社

货币

   

1.5148公顷

694.0732万元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荔湾区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181217日至20181228

广州市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黄昊翔,电话:81822437

201917日至2019111

《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8年12月10日

征收土地公告附图.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