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花)征〔2019〕2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19〕2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60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5.3740公顷(合380.6100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花都国际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地块(C分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村的集体土地合计25.3740公顷(合380.6100亩),其中耕地0.1585公顷(合2.3775亩)、林地2.0631公顷(合30.9465亩)、其他农用地1.1502公顷(合17.2530亩)、养殖水面12.5371公顷(合188.0565亩)、建设用地9.4651公顷(合141.9765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
分类 |
地类 |
征收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补偿金额 (万元) |
支付对象 |
支付方式 |
|
鸭 湖 村 |
土地 补偿费 |
耕地 |
0.1585 |
80.1600 |
12.7054 |
鸭 湖 村 |
货 币 |
|
林地 |
2.0631 |
80.1600 |
165.3781 |
|||||
其他农用地 |
1.1502 |
80.1600 |
92.2000 |
|||||
养殖水面 |
12.5371 |
80.1600 |
1004.9739 |
|||||
建设用地 |
9.4651 |
120.2400 |
1138.0836 |
|||||
安置 补偿费 |
耕地 |
0.1585 |
40.0800 |
6.3527 |
||||
林地 |
2.0631 |
40.0800 |
82.6890 |
|||||
其他农用地 |
1.1502 |
40.0800 |
46.1000 |
|||||
养殖水面 |
12.5371 |
40.0800 |
502.4870 |
|||||
其他费用 |
25.3740 |
|
1135.7403 |
|||||
合计 |
4186.7100万元 |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间 |
炭步镇鸭湖村 |
2019年7月18日至 2019年7月27日 |
炭步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常湘林; 联系电话:86843483) |
2019年7月28日至 2019年8月1日 |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19〕60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