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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增府征[2019]4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10-22 06:20: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增府征[2019]46号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批准,自然资源部下达用地批复(自然资函〔2019〕315号),同意增城区永宁街公安村枫木元经济合作社,蒌元村经济联合社,蒌元村上中屋、上角排、老围、下蒌元、下中屋、黄屋经济合作社,翟洞村下邹、东何、西何、廖屋、花口经济合作社,简村村上春岭、上枝元、下枝元、简村、长一、长二经济合作社,塔岗村塔一、塔二、塱厦经济合作社,叶岭村卢屋、叶屋、段心、窝元、许屋经济合作社,长岗村经济联合社,长岗村东升、大远、山岗、新屋、梅一、梅二、梅三、水平、矮岗、矮江、高屋、鹅羽、大勿、公岩、新建经济合作社属下的8.621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公安村枫木元经济合作社,蒌元村经济联合社,蒌元村上中屋、上角排、老围、下蒌元、下中屋、黄屋经济合作社,翟洞村下邹、东何、西何、廖屋、花口经济合作社,简村村上春岭、上枝元、下枝元、简村、长一、长二经济合作社,塔岗村塔一、塔二、塱厦经济合作社,叶岭村卢屋、叶屋、段心、窝元、许屋经济合作社,长岗村经济联合社,长岗村东升、大远、山岗、新屋、梅一、梅二、梅三、水平、矮岗、矮江、高屋、鹅羽、大勿、公岩、新建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公安村枫木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1.2278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1.0542公顷(其中耕地0.0266公顷、园地0.7839公顷、林地0.2437公顷),建设用地0.1736公顷。

简村村上春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085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085公顷。

简村村上枝元经济合作社、下枝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528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528公顷。

简村村简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1435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1435公顷。

简村村长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056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056公顷。

简村村长一经济合作社、长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620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060公顷(其中园地0.0060公顷),建设用地0.0560公顷。

蒌元村上中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5083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5083公顷。

蒌元村上角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147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147公顷。

蒌元村上角排经济合作社、老围经济合作社、下蒌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186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697公顷(其中园地0.1697公顷),建设用地0.0170公顷。

蒌元村下中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3580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3580公顷。

蒌元村老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483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459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园地0.0113公顷、林地0.000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7公顷),建设用地0.0024公顷。

蒌元村黄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390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386公顷(其中耕地0.0185公顷、园地0.012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81公顷),建设用地0.0004公顷。

蒌元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1474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1474公顷。

塔岗村塔一经济合作社、塔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474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006公顷(其中林地0.0003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3公顷),建设用地0.0468公顷。

塔岗村塱厦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51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442公顷(其中园地0.0442公顷),建设用地0.0074公顷。

叶岭村卢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238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2014公顷(其中耕地0.195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58公顷),建设用地0.0224公顷。

叶岭村叶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1.522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1.3306公顷(其中耕地0.1069公顷,园地1.1316公顷,林地0.074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9公顷),建设用地0.1920公顷。

叶岭村段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9007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5991公顷(其中耕地0.0530公顷,园地0.4316公顷,林地0.111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31公顷),建设用地0.3016公顷。

叶岭村窝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331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0412公顷(其中园地0.037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36公顷),建设用地0.1919公顷。

叶岭村许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370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2370公顷(其中耕地0.220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64公顷)。

翟洞村下邹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0258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258公顷。

翟洞村东何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608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1010公顷(其中园地0.0331公顷、林地0.0679公顷),建设用地0.1598公顷。

翟洞村东何经济合作社、西何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1228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1228公顷(其中耕地0.0518公顷,园地0.0710公顷)。

翟洞村廖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1720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0253公顷(其中园地0.0253公顷),建设用地0.1467公顷。

翟洞村花口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1795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0524公顷(其中耕地0.0267公顷、园地0.004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16公顷),建设用地0.1271公顷。

翟洞村西何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201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0285公顷(其中耕地0.0061公顷、园地0.0142公顷、林地0.003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44公顷),建设用地0.1916公顷。

长岗村东升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1306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0026公顷(其中林地0.0026公顷),建设用地0.1280公顷。

长岗村大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0219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219公顷。

长岗村山岗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0717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717公顷。

长岗村新屋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1127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1127公顷。

长岗村梅一经济合作社、梅二经济合作社、梅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024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024公顷。

长岗村水平经济合作社、大远经济合作社、新屋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004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4公顷。

长岗村矮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6535公顷,其地类农用地0.2790公顷(其中耕地0.2790公顷),建设用地0.3745公顷。

长岗村矮江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3892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3892公顷。

长岗村高屋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1329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1329公顷。

长岗村鹅羽经济合作社、大勿经济合作社、公岩经济合作社、新建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522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522公顷。

长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0541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541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266 70 1.862 42 1.1172 2.9792
园地 0.7839 49 38.4111 35 27.4365 65.8476
林地 0.2437 42 10.2354 30 7.311 17.5464
建设用地 0.1736 70 12.152 - - 12.152
汇总 1.2278 98.5252万元
青苗补偿费36.834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8.4170万元,由公安村枫木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085 70 0.595 - - 0.595
汇总 0.0085 0.595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275万元,由简村村上春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简村村上枝元经济合作社、下枝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面积共0.052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528 70 3.696 - - 3.696
汇总 0.0528 3.696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7920万元,由简村村上枝元经济合作社、下枝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简村村简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14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1435 70 10.045 - - 10.045
汇总 0.1435 10.045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1525万元,由简村村简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简村村长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05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056 70 0.392 - - 0.392
汇总 0.0056 0.392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840万元,由简村村长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简村村长一经济合作社、长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面积共0.062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06 49 0.294 35 0.21 0.504
建设用地 0.056 70 3.92 - - 3.92
汇总 0.062 4.4240万元
青苗补偿费1.86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9300万元,由简村村长一经济合作社、长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娄元村上中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508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5083 70 35.581 - - 35.581
汇总 0.5083 35.581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6245万元,由蒌元村上中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娄元村上角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14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147 70 1.029 - - 1.029
汇总 0.0147 1.029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2205万元,由蒌元村上角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娄元村上角排经济合作社、老围经济合作社、下蒌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面积共0.186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1697 49 8.3153 35 5.9395 14.2548
建设用地 0.017 70 1.19 - - 1.19
汇总 0.1867 15.4448万元
青苗补偿费5.601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8005万元,由蒌元村上角排经济合作社、老围经济合作社和下蒌元经济合作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娄元村下中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358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358 70 25.06 - - 25.06
汇总 0.358 25.060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3700万元,由蒌元村下中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娄元村老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共0.048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313 70 2.191 42 1.3146 3.5056
园地 0.0113 49 0.5537 35 0.3955 0.9492
林地 0.0006 42 0.0252 30 0.018 0.0432
其它农用地 0.0027 49 0.1323 35 0.0945 0.2268
(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0.0024 70 0.168 - - 0.168
汇总 0.0483 4.8928万元
青苗补偿费1.449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7245万元,由蒌元村老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娄元村黄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39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185 70 1.295 42 0.777 2.072
园地 0.012 49 0.588 35 0.42 1.008
其它农用地 0.0081 49 0.3969 35 0.2835 0.6804
(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0.0004 70 0.028 - - 0.028
汇总 0.039 3.7884万元
青苗补偿费1.17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5850万元,由蒌元村黄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娄元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147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1474 70 10.318 - - 10.318
汇总 0.1474 10.318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2110万元,由蒌元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塔岗村塔一经济合作社、塔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47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林地 0.0003 42 0.0126 30 0.009 0.021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3 49 0.0147 35 0.0105 0.0252
建设用地 0.0468 70 3.276 - - 3.276
汇总 0.0474 3.3228万元
青苗补偿费1.422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7110万元,由塔岗村塔一经济合作社、塔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塔岗村塱厦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51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442 49 2.1658 35 1.547 3.7128
建设用地 0.0074 70 0.518 - - 0.518
汇总 0.0516 4.2308万元
青苗补偿费1.548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7740万元,由塔岗村塱厦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叶岭村卢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23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1956 70 13.692 42 8.2152 21.907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58 49 0.2842 35 0.203 0.4872
建设用地 0.0224 70 1.568 - - 1.568
汇总 0.2238 23.9624万元
青苗补偿费6.714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3570万元,由叶岭村卢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叶岭村叶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1.522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1069 70 7.483 42 4.4898 11.9728
园地 1.1316 49 55.4484 35 39.606 95.0544
林地 0.0742 42 3.1164 30 2.226 5.342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79 49 0.8771 35 0.6265 1.5036
建设用地 0.192 70 13.44 - - 13.44
汇总 1.5226 127.3132万元
青苗补偿费45.678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2.8390万元,由叶岭村叶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叶岭村段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900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53 70 3.71 42 2.226 5.936
园地 0.4316 49 21.1484 35 15.106 36.2544
林地 0.1114 42 4.6788 30 3.342 8.020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31 49 0.1519 35 0.1085 0.2604
建设用地 0.3016 70 21.112 - - 21.112
汇总 0.9007 71.5836万元
青苗补偿费27.021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5105万元,由叶岭村段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叶岭村窝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33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376 49 1.8424 35 1.316 3.158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36 49 0.1764 35 0.126 0.3024
建设用地 0.1919 70 13.433 - - 13.433
汇总 0.2331 16.8938万元
青苗补偿费6.993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4965万元,由叶岭村窝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叶岭村许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37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2206 70 15.442 42 9.2652 24.707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64 49 0.8036 35 0.574 1.3776
汇总 0.237 26.0848万元
青苗补偿费7.1100万元,由叶岭村许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翟洞村下邹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25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258 70 1.806 - - 1.806
汇总 0.0258 1.806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3870万元,由翟洞村下邹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翟洞村东何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60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331 49 1.6219 35 1.1585 2.7804
林地 0.0679 42 2.8518 30 2.037 4.8888
建设用地 0.1598 70 11.186 - - 11.186
汇总 0.2608 18.8552万元
青苗补偿费7.824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9120万元,由翟洞村东何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翟洞村东何经济合作社、西何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面积共0.122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518 70 3.626 42 2.1756 5.8016
园地 0.071 49 3.479 35 2.485 5.964
汇总 0.1228 11.7656万元
青苗补偿费3.6840万元,由翟洞村东何经济合作社、西何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翟洞村廖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共0.172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253 49 1.2397 35 0.8855 2.1252
建设用地 0.1467 70 10.269 - - 10.269
汇总 0.172 12.3942万元
青苗补偿费5.16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5800万元,由翟洞村廖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花口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179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267 70 1.869 42 1.1214 2.9904
园地 0.0041 49 0.2009 35 0.1435 0.344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16 49 1.0584 35 0.756 1.8144
建设用地 0.1271 70 8.897 - - 8.897
汇总 0.1795 14.0462万元
青苗补偿费5.38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6925万元,由翟洞村花口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翟洞村西何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2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061 70 0.427 42 0.2562 0.6832
园地 0.0142 49 0.6958 35 0.497 1.1928
林地 0.0038 42 0.1596 30 0.114 0.273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44 49 0.2156 35 0.154 0.3696
建设用地 0.1916 70 13.412 - - 13.412
汇总 0.2201 15.9312万元
青苗补偿费6.603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3015万元,由翟洞村西何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长岗村东升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130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林地 0.0026 42 0.1092 30 0.078 0.1872
建设用地 0.128 70 8.96 - - 8.96
汇总 0.1306 9.1472万元
青苗补偿费3.918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9590万元

长岗村大远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021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219 70 1.533 - - 1.533
汇总 0.0219 1.533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3285万元,由长岗村大远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长岗村山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共0.071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717 70 5.019 - - 5.019
汇总 0.0717 5.019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755万元,由长岗村山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长岗村新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共0.112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1127 70 7.889 - - 7.889
汇总 0.1127 7.889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6905万元,由长岗村新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长岗村梅一经济合作社、梅二经济合作社、梅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02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024 70 0.168 - - 0.168
汇总 0.0024 0.168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360万元,由长岗村梅一经济合作社、梅二经济合作社、梅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长岗村水平经济合作社、大远经济合作社、新屋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00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004 70 0.028 - - 0.028
汇总 0.0004 0.028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60万元,由长岗村水平经济合作社、大远经济合作社、新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长岗村矮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65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279 70 19.53 42 11.718 31.248
建设用地 0.3745 70 26.215 - - 26.215
汇总 0.6535 57.4630万元
青苗补偿费19.60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9.8025万元,由长岗村矮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长岗村矮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共0.389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3892 70 27.244 - - 27.244
汇总 0.3892 27.244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8380万元,由长岗村矮江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长岗村高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132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1329 70 9.303 - - 9.303
汇总 0.1329 9.303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9935万元,由长岗村高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鹅羽经济合作社、大勿经济合作社、公岩经济合作社、新建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052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522 70 3.654 - - 3.654
汇总 0.0522 3.654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7830万元,由长岗村鹅羽经济合作社、大勿经济合作社、公岩经济合作社、新建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长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05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541 70 3.787 - - 3.787
汇总 0.0541 3.7870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8115万元,由长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增城区永宁街公安村枫木元经济合作社,蒌元村经济联合社,蒌元村上中屋、上角排、老围、下蒌元、下中屋、黄屋经济合作社,翟洞村下邹、东何、西何、廖屋、花口经济合作社,简村村上春岭、上枝元、下枝元、简村、长一、长二经济合作社,塔岗村塔一、塔二、塱厦经济合作社,叶岭村卢屋、叶屋、段心、窝元、许屋经济合作社,长岗村经济联合社,长岗村东升、大远、山岗、新屋、梅一、梅二、梅三、水平、矮岗、矮江、高屋、鹅羽、大勿、公岩、新建经济合作社

20191016日至

20191025

 

永宁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阮洪锋

电话: 32988762

 

20191026日至

20191030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16日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征地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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