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花)征〔2019〕2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19〕2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60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村属下的集体土地10.2723公顷(合154.0845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花都国际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地块(H分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村的集体土地合计10.2723公顷(合154.0845亩),其中耕地3.1925公顷(合47.8875亩)、园地0.6331公顷(合9.4965亩)、林地0.0102公顷(合0.1530亩)、其他农用地(含养殖水面)6.0413公顷(合90.6195亩)、建设用地0.3952公顷(合5.9280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
分类 |
地类 |
征收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补偿金额 (万元) |
支付对象 |
支付方式 |
|
鸭 湖 村 |
土地 补偿费 |
耕地 |
3.1925 |
80.1600 |
255.9108 |
鸭 湖 村 |
货 币 |
|
园地 |
0.6331 |
80.1600 |
50.7493 |
|||||
林地 |
0.0102 |
80.1600 |
0.8176 |
|||||
其他农用地 |
0.1395 |
80.1600 |
11.1823 |
|||||
养殖水面 |
5.9018 |
80.1600 |
473.0883 |
|||||
建设用地 |
0.3952 |
120.2400 |
47.5188 |
|||||
安置 补偿费 |
耕地 |
3.1925 |
40.0800 |
127.9554 |
||||
园地 |
0.6331 |
40.0800 |
25.3746 |
|||||
林地 |
0.0102 |
40.0800 |
0.4088 |
|||||
其他农用地 |
0.1395 |
40.0800 |
5.5912 |
|||||
养殖水面 |
5.9018 |
40.0800 |
236.5441 |
|||||
其他费用 |
10.2723 |
|
459.7883 |
|||||
合计 |
1694.9295万元 |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间 |
炭步镇鸭湖村 |
2019年7月18日至 2019年7月27日 |
炭步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常湘林; 联系电话:86843483) |
2019年7月28日至 2019年8月1日 |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19〕60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10日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征地公告附图(广州花都国际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地块(H)分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