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公告信息

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云)征〔2019〕2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12-03 17:29:3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云)征〔2019〕22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151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湴湖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属下的41.035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首期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李家塘村大山窿地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017,工程编号:2019土23B296)。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湴湖村、黎家塘村、凤尾村属下集体农用地39.9538公顷(其中园地0.1991公顷、林地36.2967公顷、其它农用地3.4580公顷),建设用地0.1693公顷、未利用地0.9125公顷,合计共41.0356公顷集体土地。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园地

0.1847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29.1609

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货币

被安置农业人口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23.3287

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被安置农业人口

林地

6.6556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1050.8028

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840.642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养殖水面

0.0002

土地补偿费

252.6120

0.0505

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157.8825

0.031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4609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72.7680

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58.2144

被安置农业人口

未利用地

0.8041

土地补偿费

126.3060

101.5627

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林地

1.3143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207.5050

马沥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货币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166.004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1572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24.8191

马沥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19.8553

被安置农业人口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湴湖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园地

0.0001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0.0158

湴湖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货币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0.0126

被安置农业人口

林地

8.8286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1393.8814

湴湖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1115.105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养殖水面

0.0001

土地补偿费

252.6120

0.0253

湴湖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157.8825

0.015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7176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113.2965

湴湖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90.637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林地

19.1709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3026.7496

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货币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2421.3997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养殖水面

0.0018

土地补偿费

252.6120

0.4547

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157.8825

0.284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2.0499

土地补偿费

157.8825

323.6433

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126.3060

258.9147

被安置农业人口

建设用地

0.1693

土地补偿费

252.6120

42.7672

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未利用地

0.1076

土地补偿费

126.3060

13.5905

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林地

0.3239

土地补偿费

84.2625

27.2926

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货币

安置补助费

60.1875

19.4947

被安置农业人口

园地

0.0143

土地补偿费

84.2625

1.2050

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60.1875

0.8607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0701

土地补偿费

84.2625

5.9068

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60.1875

4.2191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养殖水面

0.0002

土地补偿费

98.4000

0.0197

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安置补助费

73.8000

0.0148

被安置农业人口

未利用地

0.0008

土地补偿费

49.2000

0.0394

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林地

0.0034

土地补偿费

84.2625

0.2865

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货币

安置补助费

60.1875

0.2046

被安置农业人口

以上各项合计

11455.0828

 

货币

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按白云区政府、黄埔区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其中涉及黄埔区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共56.2185万元(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55.7559万元,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0.4626万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的规定,为壮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另增加征地补偿款133.5057万元给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1.1941万元给马沥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7.7342万元给湴湖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39.5536万元给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湴湖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黎家塘经济联合社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黄埔区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湴湖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黎家塘经济联合社

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12日

钟落潭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87407751)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7日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19〕15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03日

穗府(云)征〔2019〕22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