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公告信息

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花)征〔2019〕33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12-12 10:30:1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19〕33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135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九一村、九湖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9606公顷(合44.409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机场北进场路以西、集富路两侧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机场北进场路以西、集富路两侧(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花都区花东镇九一村集体土地0.0182公顷(合0.273亩)。其中园地0.0172公顷(合0.258亩)、其他农用地0.0010公顷(合0.015亩);

花都区花东镇九湖村集体土地2.9424公顷(合44.136亩)。其中园地2.8579公顷(合42.8685亩)、其他农用地0.0845公顷(合1.2675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方式


九一村

土地补偿费

园地

0.0172

80.1600

1.3788

九一村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010

80.1600

0.0802

安置补偿费

园地

0.0172

40.0800

06894

其他农用地

0.0010

40.0800

0.0401

其他费用

0.0182

 

1.3605

合计

3.549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方式


九湖村

土地补偿费

园地

2..8579

80.1600

229.0893

九湖村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845

80.1600

6.7735

安置补偿费

园地

2.8579

40.0800

114.5446

其他农用地

0.0845

40.0800

3.3868

其他费用

2.9424

 

219.9738

合计

573.768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花东镇九一村、九湖村

2019年11月14日至

2019年11月23日

花东规划和自然资源

管理所

(联系人:卢焕文;

  联系电话:86765666)

 

2019年11月24日至

2019年11月28日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19〕135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13日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征地公告附图.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