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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增)征〔2020〕24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5-25 11:03: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0〕24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0〕84号),同意朱村街凤岗村经济联合社、凤岗村官庄第三、上围第六、庄水第二、庄水第八经济合作社、秀山村经济联合社、秀山村曾屋、打石楼、龚官田、黄塘头、江屋、蕉冚、太龙经济合作社、中新镇坑贝村崔屋经济合作社、中新镇乌石村头山一、头山二、头山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3.280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朱村街凤岗村经济联合社、凤岗村官庄第三、上围第六、庄水第二、庄水第八经济合作社、秀山村经济联合社、秀山村曾屋、打石楼、龚官田、黄塘头、江屋、蕉冚、太龙经济合作社、中新镇坑贝村崔屋经济合作社、中新镇乌石村头山一、头山二、头山三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朱村街凤岗村官庄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20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090公顷(园地0.2090公顷)。

  朱村街凤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61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613公顷(园地0.031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97公顷)。

  朱村街凤岗村上围第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71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068公顷(园地0.6704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64公顷),建设用地0.0051公顷。

  朱村街凤岗村庄水第二、庄水第八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71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16公顷(园地0.4964公顷、林地0.0006公顷、养殖水面0.000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738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曾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6.341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6.1520公顷(耕地2.1732公顷、园地3.6543公顷、养殖水面0.008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157公顷),建设用地0.1897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打石楼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87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8719公顷(耕地0.0115公顷、园地1.8604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龚官田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1.87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7.5713公顷(耕地2.2033公顷、园地22.0129公顷、林地0.9247公顷、养殖水面1.057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3733公顷),建设用地4.3065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黄塘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75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525公顷(耕地0.0874公顷、园地0.6651公顷),建设用地0.0008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江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255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414公顷(园地0.1514公顷、林地0.0524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76公顷),未利用土地0.0143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蕉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5.16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5980公顷(耕地3.1672公顷、园地2.4988公顷、林地4.7157公顷、养殖水面1.173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0427公顷),建设用地2.1232公顷,未利用土地0.4478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512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651公顷(耕地0.0522公顷、园地0.3180公顷、林地0.031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7637公顷),建设用地0.3478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太龙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728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3999公顷(耕地0.0889公顷、园地2.7405公顷、养殖水面0.522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78公顷),建设用地0.3288公顷。

  中新镇坑贝村崔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5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590公顷(耕地0.0004公顷、林地0.049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0公顷)。

  中新镇乌石村头山一、头山二、头山三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156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562公顷(养殖水面0.156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征收朱村街凤岗村官庄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209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2090

39.9000

8.3391

28.5000

5.9565

14.2956

汇总

0.2090

14.2956(万元)

  青苗补偿费9.4050万元。由凤岗村官庄第三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凤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61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316

39.90

1.2608

28.50

0.9006

2.161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297

39.90

1.1850

28.50

0.8465

2.0315

汇总

0.0613

4.1929(万元)

  青苗补偿费2.7585万元。由凤岗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凤岗村上围第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711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6704

39.9000

26.7490

28.5000

19.1064

45.855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364

39.9000

1.4524

28.5000

1.0374

2.4898

建设用地

0.0051

55.5000

0.2831

0

0

0.2831

汇总

0.7119

48.6283(万元)

  青苗补偿费31.806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765万元。由凤岗村上围第六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凤岗村庄水第二、庄水第八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71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4964

39.9000

19.8064

28.5000

14.1474

33.9538

林地

0.0006

18.5500

0.0111

13.2500

0.0080

0.0191

养殖水面

0.0008

65.1600

0.0521

27.1500

0.0217

0.0738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738

39.9000

2.9446

28.5000

2.1033

5.0479

汇总

0.5716

39.0946(万元)

  青苗补偿费28.7200万元。由凤岗村庄水第二、庄水第八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曾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6.341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2.1720

55.5000

120.5460

33.3000

72.3276

192.8736

水浇地

0.0012

55.5000

0.0666

33.3000

0.0400

0.1066

园地

3.6543

39.9000

145.8066

28.5000

104.1476

249.9542

养殖水面

0.0088

65.1600

0.5734

27.1500

0.2389

0.8123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157

39.9000

12.5964

28.5000

8.9975

21.5939

建设用地

0.1897

55.5000

10.5284

0

0

10.5284

汇总

6.3417

475.8690(万元)

  青苗补偿费276.84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8455万元。由秀山村曾屋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打石楼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871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115

55.5000

0.6383

33.3000

0.3830

1.0213

园地

1.8604

39.9000

74.2300

28.5000

53.0214

127.2514

汇总

1.8719

128.2727(万元)

  青苗补偿费84.2355万元。由秀山村打石楼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龚官田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1.877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2.1844

55.5000

121.2342

33.3000

72.7405

193.9747

水浇地

0.0189

55.5000

1.0490

33.3000

0.6294

1.6784

园地

22.0129

39.9000

878.3147

28.5000

627.3677

1505.6824

林地

0.9247

18.5500

17.1532

13.2500

12.2523

29.4055

养殖水面

1.0571

65.1600

68.8806

27.1500

28.7003

97.5809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3733

39.9000

54.7947

28.5000

39.1391

93.9338

建设用地

4.3065

55.5000

239.0108

0

0

239.0108

汇总

31.8778

2161.2665(万元)

  青苗补偿费1240.608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64.5975万元。由秀山村龚官田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黄塘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753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874

55.5000

4.8507

33.3000

2.9104

7.7611

园地

0.6651

39.9000

26.5375

28.5000

18.9554

45.4929

建设用地

0.0008

55.5000

0.0444

0

0

0.0444

汇总

0.7533

53.2984(万元)

  青苗补偿费33.862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120万元。由秀山村黄塘头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秀山村江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255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1514

39.9000

6.0409

28.5000

4.3149

10.3558

林地

0.0524

18.5500

0.9720

13.2500

0.6943

1.6663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376

39.9000

1.5002

28.5000

1.0716

2.5718

未利用土地

0.0143

27.7500

0.3968

0

0

0.3968

汇总

0.2557

14.9907(万元)

  青苗补偿费10.8630万元。由秀山村江屋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蕉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5.169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3.0508

55.5000

169.3194

33.3000

101.5916

270.9110

水浇地

0.0011

55.5000

0.0611

33.3000

0.0366

0.0977

旱地

0.1153

55.5000

6.3992

33.3000

3.8395

10.2387

园地

2.4988

39.9000

99.7021

28.5000

71.2158

170.9179

林地

4.7157

18.5500

87.4762

13.2500

62.4830

149.9592

养殖水面

1.1736

65.1600

76.4718

27.1500

31.8632

108.335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0427

39.9000

41.6037

28.5000

29.7170

71.3207

建设用地

2.1232

55.5000

117.8376

0

0

117.8376

未利用土地

0.4478

27.7500

12.4265

0

0

12.4265

汇总

15.1690

912.0443(万元)

  青苗补偿费566.91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1.8480万元。由秀山村蕉冚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512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517

55.5000

2.8694

33.3000

1.7216

4.5910

水浇地

0.0005

55.5000

0.0278

33.3000

0.0167

0.0445

园地

0.3180

39.9000

12.6882

28.5000

9.0630

21.7512

林地

0.0312

18.5500

0.5788

13.2500

0.4134

0.992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7637

39.9000

30.4716

28.5000

21.7655

52.2371

建设用地

0.3478

55.5000

19.3029

0

0

19.3029

汇总

1.5129

98.9189(万元)

  青苗补偿费52.429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2170万元。由秀山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太龙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728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889

55.5000

4.9340

33.3000

2.9604

7.8944

园地

2.7405

39.9000

109.3460

28.5000

78.1043

187.4503

养殖水面

0.5227

65.1600

34.0591

27.1500

14.1913

48.250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478

39.9000

1.9072

28.5000

1.3623

3.2695

建设用地

0.3288

55.5000

18.2484

0

0

18.2484

汇总

3.7287

265.1130(万元)

  青苗补偿费152.995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9320万元。由秀山村太龙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中新镇坑贝村崔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59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4

47.25

0.0189

28.35

0.0113

0.0302

林地

0.0496

16.73

0.8298

11.95

0.5927

1.422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90

33.95

0.3056

24.25

0.2183

0.5239

汇总

0.0590

1.9766(万元)

  青苗补偿费2.6550万元。由坑贝村崔屋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中新镇乌石村头山一、头山二、头山三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156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养殖水面

0.1562

55.44

8.6597

23.10

3.6082

12.2679

汇总

0.1562

12.2679(万元)

  青苗补偿费7.0290万元。由乌石村头山一、头山二、头山三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本批次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在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中落实。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朱村街凤岗村经济联合社、凤岗村官庄第三、上围第六、庄水第二、庄水第八经济合作社、秀山村经济联合社、秀山村曾屋、打石楼、龚官田、黄塘头、江屋、蕉冚、太龙经济合作社、中新镇坑贝村崔屋经济合作社、中新镇乌石村头山一、头山二、头山三经济合作社

2020年5月25日

2020年6月3日

朱村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彭罗冰

电话: 82854245

中新镇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黄凡

电话: 82869399

2020年6月4日

2020年6月8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25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 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公告内容同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c.gov.cn上公布)

  附图:2019-54征地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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