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公告信息

征地公告信息

征收土地公告穗府(花)征〔2021〕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2-05 17:49:4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1〕2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七庄村、李溪村属下的集体土地7.231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联邦大道西一号地块(A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空港经济区联邦大道以西、机场以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七庄村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5.7563公顷,其中耕地3.8204公顷、园地0.9622公顷、其他农用地0.1544公顷,未利用地0.8193公顷。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村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4749公顷,其中耕地0.7150公顷、园地0.716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38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

方式

土 地

补 偿

费   

耕地

3.8204

80.1600

306.2433

园地

0.9622

80.1600

77.1300

其他农用地

0.1544

80.1600

12.3767

未利用地

0.8193

120.2400

98.5126

安置补偿费

耕地

3.8204

40.0800

153.1216

园地

0.9622

40.0800

38.5650

其他农用地

0.1544

40.0800

6.1884

其他费用

5.7563

689.3744

合计

1381.512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土 地

补 偿

耕地

0.7150

80.1600

57.3144

园地

0.7161

80.1600

57.4026

其他农用地

0.0438

80.1600

3.5110

安置补偿费

耕地

0.7150

40.0800

28.6572

园地

0.7161

40.0800

28.7013

其他农用地

0.0438

40.0800

1.7555

其他费用

1.4749

176.6340

合计

353.976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花东镇七庄村、李溪村

2021年2月2日至

2021年2月11日

花东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李越;联系电话:86765666)

2021年2月12日至

2021年2月16日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区)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1〕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日



  附件1:征地公告附图.pdf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花都区(空港经济区)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 粤府土审(02)〔2021〕2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