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增)征〔2021〕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1〕4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1)〔2020〕79号),同意增江街五星村布岭、冯屋、立新、树二、树三、田心、新一、新二、新三、元岭经济合作社,东方村经济联合社,东方村光墩、大坑、荔枝墩经济合作社,四丰村经济联合社,四丰村榄排、梅花岭、牛潭冚、牛一、牛二、牛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6.238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枝坳隧道工程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增江街五星村布岭、冯屋、立新、树二、树三、田心、新一、新二、新三、元岭经济合作社,东方村经济联合社,东方村光墩、大坑、荔枝墩经济合作社,四丰村经济联合社,四丰村榄排、梅花岭、牛潭冚、牛一、牛二、牛三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1.征收五星村布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353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3390公顷(耕地0.0018公顷、园地0.1210公顷、林地1.197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87公顷),建设用地0.0149公顷。
2.征收五星村冯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05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598公顷(园地0.0598公顷)。
3.征收五星村立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404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629公顷(耕地0.3477公顷、园地0.6742公顷、林地0.08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64公顷),建设用地0.2417公顷。
4.征收五星村树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285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853公顷(园地0.0448公顷、林地0.2405公顷)。
5.征收五星村树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286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860公顷(园地0.2843公顷、林地0.0017公顷)。
6.征收五星村田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30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309公顷(园地0.7087公顷、林地0.005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2公顷)。
7.征收五星村新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30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305公顷(园地0.1607公顷、林地0.0698公顷)。
8.征收五星村新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998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986公顷(园地0.6470公顷、林地0.3516公顷)。
9.征收五星村新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373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3738公顷(园地0.7460公顷、林地0.6278公顷)。
10.征收五星村元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2.40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4095公顷(耕地0.0753公顷、园地1.7765公顷、林地0.531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60公顷)
11.征收五星村新一、新二、新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86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8625公顷(耕地0.5268公顷、园地0.1802公顷、林地0.104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08公顷),建设用地0.0016公顷。
12.征收东方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362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3629公顷(园地0.0174公顷、林地0.314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11公顷)。
13.征收东方村光墩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0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019公顷(园地0.0019公顷)。
14.征收东方村大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3.692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6929公顷(园地0.4681公顷、林地3.005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195公顷)。
15.征收东方村荔枝墩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50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506公顷(林地0.2506公顷)。
16.征收四丰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8.97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043公顷、农用地8.7711公顷(园地4.6982公顷、林地2.924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1484公顷)。
17.征收四丰村榄排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996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906公顷(耕地0.2346公顷、园地0.3433公顷、林地0.0263公顷、养殖水面0.137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488公顷),建设用地0.0054公顷。
18.征收四丰村梅花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222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225公顷(耕地0.9042公顷、园地0.167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511公顷)。
19.征收四丰村牛潭冚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697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124公顷、农用地0.6855公顷(耕地0.1753公顷、园地0.447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26公顷)。
20.征收四丰村牛一、牛二、牛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41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413公顷(园地0.0413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征收五星村布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353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149公顷、农用地1.3390公顷(耕地0.0018公顷、园地0.1210公顷、林地1.197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87公顷)。
青苗补偿费60.25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223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布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征收五星村冯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5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598公顷(园地0.0598公顷)。
青苗补偿费2.69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冯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征收五星村立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404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417公顷、农用地1.1629公顷(耕地0.3477公顷、园地0.6742公顷、林地0.08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64公顷)。
青苗补偿费56.232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62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立新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4.征收五星村树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85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853公顷(园地0.0448公顷、林地0.2405公顷)。
青苗补偿费12.83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树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5.征收五星村树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86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860公顷(园地0.2843公顷、林地0.0017公顷)。
青苗补偿费12.87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树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6.征收五星村田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30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309公顷(园地0.7087公顷、林地0.005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2公顷)
青苗补偿费32.89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田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7.征收五星村新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30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305公顷(园地0.1607公顷、林地0.0698公顷。
青苗补偿费10.37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新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8.征收五星村新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998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986公顷(园地0.6470公顷、林地0.3516公顷)。
青苗补偿费44.937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新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9.征收五星村新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373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3738公顷(园地0.7460公顷、林地0.6278公顷)
青苗补偿费61.82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新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0.征收收五星村元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2.40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4095公顷(耕地0.0753公顷、园地1.7765公顷、林地0.531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60公顷)。
青苗补偿费113.58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元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1.征收五星村新一、新二、新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86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6公顷、农用地0.8625公顷(耕地0.5268公顷、园地0.1802公顷、林地0.104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08公顷)。
青苗补偿费38.826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24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新一、新二、新三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2.征收东方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362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3629公顷(园地0.0174公顷、林地0.314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11公顷)。
青苗补偿费16.33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方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3.征收东方村光墩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0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019公顷(园地0.0019公顷)。
青苗补偿费0.08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方村光墩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4.征收东方村大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3.692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6929公顷(园地0.4681公顷、林地3.005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195公顷)。
青苗补偿费166.18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方村大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5.征收东方村荔枝墩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50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506公顷(林地0.2506公顷)。
青苗补偿费11.277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方村荔枝墩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6.征收四丰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8.97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043公顷、农用地8.7711公顷(园地4.6982公顷、林地2.924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1484公顷)。
青苗补偿费394.699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06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四丰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7.征收四丰村榄排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996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54公顷、农用地0.9906公顷(耕地0.2346公顷、园地0.3433公顷、林地0.0263公顷、养殖水面0.137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488公顷)。
青苗补偿费44.57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8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四丰村榄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8.征收四丰村梅花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222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225公顷(耕地0.9042公顷、园地0.167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511公顷)。
青苗补偿费55.017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四丰村梅花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9.征收四丰村牛潭冚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697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124公顷、农用地0.6855公顷(耕地0.1753公顷、园地0.447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26公顷)。
青苗补偿费30.847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8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四丰村牛潭冚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0.征收四丰村牛一、牛二、牛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41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413公顷(园地0.0413公顷)。
青苗补偿费1.85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四丰村牛一、牛二、牛三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征地公告示意图.pdf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