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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埔征〔2021〕1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10-28 12:16:0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土 地 公 告 

穗府埔征〔2021〕1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23)〔2021〕15号),将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经济联合社、屋吓经济合作社,九楼村经济联合社、九岭、下坪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6.286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九龙大道以东、118省道以西、广汕公路以南、花莞高速以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经济联合社、屋吓经济合作社,九楼村经济联合社、九岭、下坪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8.1389公顷(耕地0.1323公顷、园地7.2907公顷、林地9.8693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470公顷、养殖水面0.5996公顷),建设用地8.1474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小计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新龙镇镇龙村经济联合社、屋吓经济合作社,九楼村经济联合社、九岭、下坪经济合作社

耕地

0.1323

123.0000

16.2729

73.8000

9.7638

26.0367

林       地

9.8693

84.2625

831.6119

60.1875

594.0085

1,425.6204

园       地

7.2907

84.2625

614.3326

60.1875

438.8090

1,053.1416

养 殖 水 面

0.5996

123.0000

73.7508

73.8000

44.2505

118.0013

其他农用地

0.2470

84.2625

20.8129

60.1875

14.8664

35.6793

建 设 用 地

8.1474

123.0000

1,002.1302

-

1,002.1302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偿费

3,660.6095万元

补偿支付方式为货币,土地补偿费补偿支付对象为新龙镇镇龙村经济联合社、屋吓经济合作社,九楼村经济联合社、九岭、下坪经济合作社,其余补偿费用由新龙镇镇龙村经济联合社、屋吓经济合作社,九楼村经济联合社、九岭、下坪经济合作社转付需安置补偿对象

青苗补偿费

816.4537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372.7593万元

以上土地面积合计

26.2863公顷

以上补偿金额合计

4,849.8225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2020年2月27日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被征地村、现场公告的征地补偿公告内容实施。

  五、安置措施及时间: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

  (二)征地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在本项目获批三个月内完成发放。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1〕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埔征〔2021〕1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1〕15号)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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