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埔征〔2021〕16号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埔征〔2021〕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23)〔2021〕18号),将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黄陂社区黄陂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78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鹿南路以东、广佛肇高速公路以南、广汕公路以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黄陂社区黄陂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4786公顷(耕地0.0045公顷、园地0.2903公顷、林地0.09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910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2021年6月22日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被征地村、现场公告的征地补偿公告内容实施。
五、安置措施及时间: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
(二)征地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在本项目获批三个月内完成发放。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0月29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止(共30天)。
七、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1〕1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埔征〔2021〕16号)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