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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花)征〔2022〕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16:3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22〕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1〕84号),需将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大陵村属下的集体土地14.4358公顷(合216.537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大陵北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的集体土地合计0.0152公顷。其中园地0.003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未利用地0.0113公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4.4206公顷,其中耕地11.7526公顷、园地0.0037公顷、其他农用地1.3710公顷、建设用地0.0104公顷、未利用地1.2829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新街村

土地补偿费

园地

0.0038

120

0.4560

新街村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001

120

0.0120

未利用地

0.0113

240

2.7120

安置补偿费

园地

0.0038

120

0.4560

其他农用地

0.0001

120

0.0120

合计



3.6480

合计

3.6480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大陵村

土地补偿费

耕地

水田

11.4492

120

1373.9040

大陵村

货币

水浇地

0.2188

120

26.2560

旱地

0.0846

120

10.1520

园地

0.0037

120

0.4440

其他农用地

1.3710

120

164.5200

建设用地

0.0104

240

2.4960

未利用地

1.2829

240

307.8960

安置补偿费

耕地

水田

11.4492

120

2747.8080

水浇地

0.2188

120

52.5120

旱地

0.0846

120

20.3040

园地

0.0037

120

0.8880

其他农用地

1.3710

120

329.0400

合计



3460.9440

合计

3460.9440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新华街新街村、大陵村

2022年1月10日至

2022年1月19日

新华街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朱琼;联系电话:36836061)

2022年1月20日至

2022年1月24日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1〕84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10日

附件附图: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 粤府土审(02)〔2021〕84号.pdf

2.征地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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