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府征〔2022〕1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天府征〔2022〕1号
经国务院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2〕46号),将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3.676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华观路以北、育新街南侧(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集体土地13.6761公顷,其中农用地9.2697公顷(耕地4.7716公顷、园地0.5687公顷、林地0.0081公顷、其他农用地3.9213公顷),建设用地4.0791公顷,未利用地0.3273公顷(上述数据为现状地类)。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5月17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长兴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