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荔府征〔2022〕1号
征收土地公告
穗荔府征〔2022〕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2〕22号),将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850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西塱AF022050地块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荔湾区兴渔路以东、裕安涌以西、裕福街以北(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3.85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8公顷、建设用地3.8495公顷。(此处为2018年度现状地类)。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实施安排: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出具的《已收齐征地补偿款的证明》,已收齐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到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