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荔府征〔2022〕2号
征收土地公告
穗荔府征〔2022〕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2〕23号),将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坑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324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扩建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位于省实路1号(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坑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3243公顷,其中耕地2.3117公顷,建设用地0.0126公顷(此处为2018年度现状地类)。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实施安排: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坑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出具的
《证明》,已收齐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