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2〕4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29号)),将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一村黄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32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110千伏石岗输变电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建设北路与平步大道交界东南侧。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一村黄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33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078公顷(均为林地)、建设用地0.3246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4月8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一村黄岭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4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50号花城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花都区花城街道办事处。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2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