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增府征〔2022〕4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2〕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31号),将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经济联合社、大田村苏塘第一、苏塘第二、苏塘第三经济合作社、乌石村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牛乪、何屋岭、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乌石村新一、新二、新三、新四、新屋片新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0.158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经济联合社、大田村苏塘第一、苏塘第二、苏塘第三经济合作社、乌石村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牛乪、何屋岭、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乌石村新一、新二、新三、新四、新屋片新五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乌石村的集体土地20.1582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9.0159公顷(其中耕地10.6198公顷、园地4.0694公顷、林地2.3703公顷、其他农用地1.9564公顷),建设用地1.0207公顷,未利用地0.1216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4月13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经济联合社、大田村苏塘第一、苏塘第二、苏塘第三经济合作社、乌石村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牛乪、何屋岭、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乌石村新一、新二、新三、新四、新屋片新五经济合作社,于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6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3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