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云府征〔2022〕2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云府征〔2022〕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9号)),需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白沙经济联合社以及白沙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7.257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白沙经济联合社以及白沙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7.2574公顷,其中耕地12.5727公顷、园地8.2370公顷、林地0.1786公顷、其他农用地6.1105公顷,建设用地0.0020公顷,未利用地0.1566公顷。
四、补偿标准:按现行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以及白云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