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2〕29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2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75号)),将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经济联合社、石岗村上升三四经济合作社、三东村三辄第三经济合作社、罗仙村经济联合社、罗仙村八经济合作社、罗仙村九经济合作社、罗仙村十三经济合作社、罗仙村十四经济合作社、罗仙村二十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698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蓝楹街(杜鹃二街-黄槐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蓝楹街(杜鹃二街至黄槐路)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经济联合社、石岗村上升三四经济合作社、三东村三辄第三经济合作社、罗仙村经济联合社、罗仙村八经济合作社、罗仙村九经济合作社、罗仙村十三经济合作社、罗仙村十四经济合作社、罗仙村二十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6987公顷,其中农用地0.3479公顷(耕地0.1453公顷、园地0.1566公顷、林地0.0063公顷、其他农用地0.0397公顷)、建设用地0.2480公顷、未利用地0.1028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5月10日。
2.实施安排: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经济联合社、石岗村上升三四经济合作社、三东村三辄第三经济合作社、罗仙村经济联合社、罗仙村八经济合作社、罗仙村九经济合作社、罗仙村十三经济合作社、罗仙村十四经济合作社、罗仙村二十一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50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7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