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云府征〔2022〕38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云府征〔2022〕38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函〔2022〕719号),将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经济联合总社、矮岗村、东华村、高增村、汉塘村、民强村、明星村、西成村、新兴村、大巷村、方石村、凤和村、建南村、南方村、西湖村、鸦湖村,江高镇江村村,钟落潭镇竹三村,龙归街南村村、园夏村,大源街大源村属下的集体土地856.634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经济联合总社、矮岗村、东华村、高增村、汉塘村、民强村、明星村、西成村、新兴村、大巷村、方石村、凤和村、建南村、南方村、西湖村、鸦湖村,江高镇江村村,钟落潭镇竹三村,龙归街南村村、园夏村,大源街大源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经济联合总社、矮岗村、东华村、高增村、汉塘村、民强村、明星村、西成村、新兴村、大巷村、方石村、凤和村、建南村、南方村、西湖村、鸦湖村,江高镇江村村,钟落潭镇竹三村,龙归街南村村、园夏村,大源街大源村集体土地共856.6347公顷,其中耕地369.1438公顷、园地107.5290公顷、林地31.6494公顷、其他农用地198.8265公顷,建设用地114.1174公顷,未利用地35.3686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其他补偿费用按白云区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白云区政府根据留用地相关政策,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核定留用地,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障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市的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经济联合总社、矮岗村、东华村、高增村、汉塘村、民强村、明星村、西成村、新兴村、大巷村、方石村、凤和村、建南村、南方村、西湖村、鸦湖村,江高镇江村村,钟落潭镇竹三村,龙归街南村村、园夏村,大源街大源村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8月19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人和镇政府、江高镇政府、钟落潭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大源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人和镇政府、江高镇政府、钟落潭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大源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