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3〕22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2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06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07〕40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九一村、九湖村、三凤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789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综保区三期项目(地块四)(原安华物流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九一村、九湖村、三凤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九一村的集体土地2.0778公顷,其中园地0.3138公顷、其他农用地0.3107公顷,建设用地1.4533公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九湖村的集体土地0.1608公顷,均为园地0.1608公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三凤村的集体土地0.5513公顷,其中耕地0.0308公顷、园地0.485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46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07年1月17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
2.实施安排: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8日,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九一村村民委员会、九湖村村民委员会、三凤村村民委员会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东620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06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07〕4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