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增府征〔2023〕80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3〕80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粤府土审(02)〔2023〕193号),将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牛乪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镇大田村苏塘第一、苏塘第二、苏塘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3.542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牛乪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镇大田村苏塘第一、苏塘第二、苏塘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的集体土地4.7224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4.6090公顷(其中耕地3.2895公顷、园地0.2981公顷、林地0.4294公顷、草地0.3858公顷、其他农用地0.2062公顷)、建设用地0.0824公顷、未利用地0.0310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的集体土地8.8201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8.4440公顷(其中耕地0.1561公顷、园地3.4860公顷、林地3.8181公顷、草地0.7126公顷、其他农用地0.2712公顷)、建设用地0.3361公顷、未利用地0.0400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3年12月11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牛乪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镇大田村苏塘第一、苏塘第二、苏塘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粤府土审(02)〔2023〕19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