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4〕9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9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㘵村大㘵经济合作社属下的2.7378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花都区亚马逊(广州)木业有限公司旧厂自行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6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都区亚马逊(广州)木业有限公司旧厂自行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花都区新华工业园,东至广州东风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南至花都大道,西至大布路,北至广州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㘵村大㘵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737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广州市花都宏基实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大㘵村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大㘵村大㘵经济合作社(现为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㘵村村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㘵村大㘵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亚马逊(广州)木业有限公司所处地块在征地协议范围之内),并于2006年11月1日和2006年11月2日,分2次共支付了征地补偿款1899万元(包含亚马逊(广州)木业有限公司所处地块的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