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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花府征〔2024〕1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14:37:1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16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广州段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69号),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经济联合社、新雅街旧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东镜村旧社经济合作社、东镜村新西庄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973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雅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经济联合社、新雅街旧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东镜村旧社经济合作社、东镜村新西庄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8164公顷(其中耕地0.3294公顷)、村集体建设用地0.1531公顷、未利用地0.0044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1月3日经国务院批复。

  2.实施安排: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6日,请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经济联合社、新雅街旧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东镜村旧社经济合作社、东镜村新西庄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建设路1号)、新雅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雅源中路18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新雅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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