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增府征〔2024〕18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4〕18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下达用地批复(自然资函〔2024〕69号),将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白江村、岗尾村、横岭村、金兰寺村、葵湖村、麻车村、桥头村、沙陇村、水龙村、塘口村、塘头村、元岗村,仙村镇潮山村、蓝山村、沙头村、上境村、西南村,新塘镇白石村、岗尾村、官道村、黄沙头村、塘边村、塘美村、新何村、瑶田村、长巷村,永宁街长岗村的集体土地170.679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增城段)。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白江村、岗尾村、横岭村、金兰寺村、葵湖村、麻车村、桥头村、沙陇村、水龙村、塘口村、塘头村、元岗村,仙村镇潮山村、蓝山村、沙头村、上境村、西南村,新塘镇白石村、岗尾村、官道村、黄沙头村、塘边村、塘美村、新何村、瑶田村、长巷村,永宁街长岗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白江村、岗尾村、横岭村、金兰寺村、葵湖村、麻车村、桥头村、沙陇村、水龙村、塘口村、塘头村、元岗村,仙村镇潮山村、蓝山村、沙头村、上境村、西南村,新塘镇白石村、岗尾村、官道村、黄沙头村、塘边村、塘美村、新何村、瑶田村、长巷村,永宁街长岗村的集体土地170.6795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88.91公顷(其中耕地42.6286公顷、园地28.2881公顷、林地2.9983公顷、草地3.0883公顷、其他农用地11.9067公顷)、建设用地81.6931公顷、未利用地0.0764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1月3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白江村、岗尾村、横岭村、金兰寺村、葵湖村、麻车村、桥头村、沙陇村、水龙村、塘口村、塘头村、元岗村,仙村镇潮山村、蓝山村、沙头村、上境村、西南村,新塘镇白石村、岗尾村、官道村、黄沙头村、塘边村、塘美村、新何村、瑶田村、长巷村,永宁街长岗村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7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石滩镇人民政府、仙村镇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