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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增府征〔2024〕5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19 16:45:1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4〕5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6.548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90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增城区岗贝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东达新城大道、南至亿泰纺织、西临晖腾纺织、北临东西大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6.548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石滩镇岗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16.5485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7月6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六、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9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准文件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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